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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计量器具检定书面申请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5-02 10:46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质监局〔2017〕17号

 

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随着佳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县计量器具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平交易,保障强制计量器具检定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决定在我县实施计量器具检定书面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各医疗卫生单位、餐饮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二、检定项目

      衡器、燃油加油机、压力表、血压计。

  三、实施内容

  (一)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添置、更新、封存、报废须报佳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申请检定或注销检定关系。

  (二)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在强制计量器具检定有效期前15日内,向佳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递交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由检测检验所统筹安排检定日期。

  (三)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我局将依计量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