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计量器具检定书面申请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5-02 10:46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质监局〔2017〕17号
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随着佳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县计量器具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平交易,保障强制计量器具检定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决定在我县实施计量器具检定书面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各医疗卫生单位、餐饮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二、检定项目
衡器、燃油加油机、压力表、血压计。
三、实施内容
(一)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添置、更新、封存、报废须报佳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申请检定或注销检定关系。
(二)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在强制计量器具检定有效期前15日内,向佳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递交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由检测检验所统筹安排检定日期。
(三)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我局将依计量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