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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双61-62探井井场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 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3-11-21 16:20    浏览次数:次    

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双61-62探井井场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申请,我局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双61-62探井井场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和现场查验,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双61-62探井井场建设项目,项目类型为基础设施项目,双61-62选址于佳县朱官寨镇大王庙沟村,井场坐标为:X439216.682,Y4217571.186。该项目由佳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探井井场及附属生活区建设。项目建设拟临时占用土地面积1.0950公顷,全部为林地。

二、占用林地情况

(一)拟临时占用林地情况

项目建设临时占用林地面积1.0950公顷,涉及1个乡镇1个行政村(集体林地)。

(1)按林地权属分:佳县朱官寨镇大王庙沟村集体林地1.0950公顷。

(2)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0.9750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1200公顷。

(3)按林地地类分: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0.9750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1200公顷。

(4)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9750公顷、其他林地0.1200公顷。

(5)按森林类别分:国家二级重点公益林地0.9750公顷、一般商品林地0.1200公顷。

(6)按起源分:该项目不涉及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林地。

(7)占用退耕还林地情况:该项目拟占用林地不涉及退耕还林地。

(二)拟临时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情况

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范围内不涉及林木采伐,不计算活立木蓄积。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

该项目拟临时占用林地地类、保护等级、森林类别、起源、退耕还林等数据与佳县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调查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一致,符合《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现场查验,项目拟占用林地实际地理位置与林地现状调查报告中坐标一致,且未改变林地用途和原始地貌,不存在未批先占林地和擅自采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我局于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7日将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用途、范围、面积等情况分别在项目建设地佳县朱官寨镇大王庙沟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超过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

五、符合占用林地政策情况

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四至界限明确、权属清晰,无争议。另外,该项目不在佳县县城及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不在榆佳经开区区规划区范围内,符合佳县城镇及农村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该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不涉及重要湿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等情况。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符合《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

现经我局研究同意,决定将有关材料上报贵局审核,请予尽快审核批准为盼!

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