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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 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21 16:20    浏览次数:次    

佳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申请》(佳政水函〔2023〕87号)收悉。该项目已经《关于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佳行审发〔2023〕41号)《关于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佳行审发〔2023〕75号)批复同意建设,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该招标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防洪治理工程位于佳县大佛寺乡白家硷村、边子元村、张家坪村。河道新建护岸总长1060m(白家硷村段为718m,张家坪村段为176m,边子元村段为166m );河道疏浚长度为1443.64 m(范围为白家硷村段河道项目区起点至白家硷村与长甥村的村界处)。

项目估算总投资65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二、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为佳县水利局,法定代表人为刘建忠。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位于佳县境内,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为:本次河道治理位于坑镇河上游段,共3段,分别为白家硷村段、张家坪村段和边元子村段,白家硷村段控制流域面积38k㎡,张家坪村段和边元子村段控制流域面积114.9k㎡。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N1标段建设内容为:新建白家硷村段护岸531m,下河踏步3处,河道疏浚1488m,投资金额354.81万元;N2标段建设内容为:新建张家坪村段护岸176m、边子元村段护岸166m,下河踏步2处。投资金额180.88万元。

本次施工经财政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5356900.00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管网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信用记录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也可根据《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规定,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评委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民大厦)进行,按有关规定由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依法监督。

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