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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佳县城市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 -葭州文化广场及地下停车场工程 监理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21 16:21    浏览次数:次    

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佳县城市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葭州文化广场及地下停车场工程监理招标实施方案的函》(佳政住建函〔2023〕6号)收悉。根据佳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22〕第44次)精神,该项目已经《关于佳县城市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葭州文化广场及地下停车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佳行审发〔2022〕153号)、《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佳县城市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葭州文化广场及地下停车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佳行审发〔2023〕239号)批复同意建设,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该招标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佳县城市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葭州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项目,地址位于佳县县城,人民南路和通勤路交汇处,该项目地下2层,局部3层,其中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19790.62㎡,建筑高度22.40m,设计停车位共464个,其中地上 3个,为大巴车停车位,地下461个,含充电桩车位 63个,无障碍车位6个,为一类汽车库。项目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本工程为丙类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防火类别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一级。地下一至三层均为机动车停车库及部分为停车库设备用房,其中地下一、二层均有部分为核六常六级甲类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上为公共活动广场;工程主要包括为土石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工程及电气工程等。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5672.93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债券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二、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为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为徐建强。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佳县城市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葭州文化广场及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本次招标共设一个合同标段。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经第三方审定为126.7万元。该项目监理服务费暂按工程预算建安审查114332000.26元为基价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采用内差法核算相关监理费用为243.65万元,结合市场询价及本项目工程规模的实际情况,审定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招标最高限价为243.65万元×0.52=126.7万元,最终监理服务费计费按中标合同总价为准。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缴存的近期(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管网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信用记录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也可根据《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规定,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评委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民大厦)进行,按有关规定由榆林市发改委依法监督。

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