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 | 改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及部分边远自然村移民搬迁的建议 |
建议代表 | 贺健、徐喜军、李汉伟 |
承办单位 | 县扶贫办 |
协办单位 | 无 |
办理情况 | 贺健、徐喜存、李汉伟委员: 感谢您对佳县脱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改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及部分边远自然村移民搬迁的建议》我办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兴隆寺元峁村从建口墕至大梁3.1公里路段目前均为土路,沿途有长期住户30多户,雨雪天气出行不便。现已计划由交通局实施硬化路,着力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 2.兴隆寺乡梁岔村共有6个自然村,村民居住分散,自然条件差。今年计划对梁岔村地灾搬迁11户,危房改造25户,剩余村民分散安置到其他村,切实解决村民居住分散、自然条件差问题。 3.根据《佳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佳脱贫发〔2018〕5号)文件要求,以水、路、电、房、村集体经济组织、标准化村卫生室等为主要建设项目,通过实施贫困村道路工程项目、贫困村人饮工程项目、危房改造项目、标准化村卫生室项目,切实解决102个贫困村的道路建设、饮水安全标准化村卫生室、安全住房等基础设施制约瓶颈,切实改善村容村貌,增强发展动力,确保贫困村如期退出。在此基础上,我办本着灵活处理事务原则,积极调研,经乡镇审核上报后我办再进行审核认定,确实属于群众反映强烈、紧急且重要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也予以通过。今年计划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亦涉及多个非贫困村,以求均衡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能继续支持扶贫工作。 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