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佳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会议农业农村类第7号建议的复函-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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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佳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会议农业农村类第7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5 20:56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锋
提案标题 对佳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会议农业农村类第7号建议的复函
建议代表 乌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办理情况

类别:C类

签发人:符永志

乌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乌镇河堤地面惠民工程的建议》(第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乌镇作为2018年乡村振兴示范村,2019年安排1处建设,于2020年完成评估认定。待示范村建设第二轮投资时再给予考虑。希望您能一如既往支持佳县农业农村工作。

特此回复。

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3日

(联系人:韩锋强 电话:1770912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