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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解决刘山乡所在地饮水困难问题的建议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25 16:29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锋
提案标题 关于尽快解决刘山乡所在地饮水困难问题的建议
提案委员 闫少伟
承办单位 县水务局
协办单位
办理情况

闫少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刘山乡所在地饮水困难问题的建议》(第3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文件《关于做好2019-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编制工作的通知》(佳脱贫指发20188号)要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需经由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最后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认定后进入项目库。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将在2019-2020年度得到逐步解决。目前刘家山和闫家峁村已列入该项目库,刘家山和闫家峁村安全饮水问题将在2019年得到解决。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以后继续关心水利、支持水利。

2018年5月25日

      联系人:崔鹏军  电话:0912—6721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