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打印
关于政协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22 17:28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锋
提案标题 关于政协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复函
提案委员 李军孝
承办单位 县卫健局
协办单位 县发改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办理情况

类别:B类

签发人:李树峰

李军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卫健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西医并重,优先扶持中医的医疗发展思路。

2.建立健全医院中医药继续教育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适应医院的人事薪酬、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制度,建立吸引和稳定中医药人才队伍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加强中医药各领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构建支撑我县中医药发展的人才队伍体系。我局计划在5年内重点培养中医学科带头人、中医专科技术骨干。

3.科室建设:我县正在建中医院国医馆、所有乡镇建设中医馆,根据卫生部科室设置和建设规范进一步健全中医专科建设。

4.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加快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传承人才,造就新一代中医大师、青年名中医。

5.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广泛传播中医药科普知识。

二、县人社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近四年来累计招聘医技人员193人、乡村医技人员113人,都充实到县镇村一线,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的现状,让群众能够就近就医今年3月在西安校园招聘26名医技人员,6月下旬在全市事业单位招考中再招聘22名医技人员。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卫生人才招聘力度

三、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已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榆“十四五”规划。

四、县财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为了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促进县中医医院健康运营,县财政从2012年起将县中医院列为全额预算单位,财政承担了中医院所有正式职工100%的工资及其他个人部分支出,彻底解决了我县中医院及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同时,每年中央财政都会下达我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县财政全部拨付用于中医药相关支出。

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佳县卫健局 0912-672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