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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佳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7-16 17:09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锋
提案标题 关于佳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提案委员 李永红
承办单位 县民政局
协办单位
办理情况

类别:C类

签发人:徐春利

李永红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的建议》(第16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的建议,我局经局务会认真研究,并组织专题调研,并对政协委员提案做出以下回复:

一是日间照料中心属社会化养老范畴,按照互助政策相关规定,提供送餐就餐服务,伙食费需个人自理,且按照各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情况,每年补贴3万元,用于运营日常费用的支出(包括水、电、燃料、人工等),基本能满足日常运营。

二是日间照料中心不属于养老院,只提供日间照料,不提供夜间住宿,今年我局拟在乌镇建设老年服务中心,现已纳入“十四五”规划范畴,建成后可为当地老年人提供综合性养老服务。

三是乌镇日间照料中心建址时就考虑到老年人看病不方便,建设地点就选在乌镇乡镇卫生院附近,目前正在协商制定医养结合实施方案。

佳县民政局   

2020年7月15日

(联系人:刘石 电话:0912—672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