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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告
来源: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07 14:41    浏览次数:次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防范疫情输入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近期有扬州市、郑州市、张家界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佳返佳人员或与有关官网公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时间、空间交集者,要及时、主动向单位、村(社区)、住宿酒店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

二、省外计划返的人员,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减少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市,旅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返回佳县后要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

三、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要严格控制参与人数(不超100人)。确需举办的,由举办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提前报所属镇(办、中心)审核,严禁组织、邀请境外人员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活动。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引导民节约节俭、新事新办。

四、各镇(办、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一退一止两抗”(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人员要实名登记,提供真实信息,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留存备查。

五、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早发现”措施,榆佳经开区、县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工贸局、文旅局、金融机构等部门,要定期与县疾控机构对接,安排专人,对榆佳经开区重点企业人员,对从事公共交通工具、物流运输、快递服务、高速公路、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商场、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冷链食品经营、酒店(宾馆)、饭店、银行、旅游景区等行业服务人员,统筹协调、统一安排、行业组织、定点检测,按时完成核酸检测。

六、凡发现身边有违反本通告的情况,请即向联防联控办举报电话:0912-7961118

七、本通告自2021年8月7日起实施,相关措施将根据我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结合我6号通告执行。



   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