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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总发出通知要求提早抓好2019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9-03-08 09:38    浏览次数:次    作者: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

日前,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向各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9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我省防汛抗旱机构改革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防汛抗旱各业务职能范围和安全度汛责任要求,抓紧时机,全面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新的机构改革方案和职能配置要求,尽快理顺防汛抗旱职能职责,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尽快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各类各项防汛抗旱责任人,明确任务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序有效、无缝衔接、不留死角。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和行业特点,根据机构改革后各自的职能职责,认真修订完善江河、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坝、水景观等)、城市、山洪、低洼内涝区、旅游风景区、涉河学校工矿企事业单位、涉水工程的防汛预案、方案,强化预案、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结合实际,补充、更新防汛抗旱储备物资,充实品种和数量,加强物资设备的日常管护,完善调拨机制,落实防汛抢险和抗旱服务组织与人员,切实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快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和在建涉水工程建设进度,努力恢复和提高防汛抗旱工程设施防御能力;突出抓好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管理,跨汛期施工的涉水工程项目要落实防汛责任人和度汛预案,加强监管,确保安全度汛。要加强防汛抗旱信息系统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维护,确保各类监测预警系统、群测群防体系和信息整合共享系统正常运行,保障通信网络视频系统信息畅通,为防汛抗旱决策指挥提供信息保障。结合实际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群众防汛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对新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要有针对性的进行防汛抗旱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要积极组织进行防汛抗旱演练,提高应急抢险队伍和干部群众的实战能力。要在汛前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防汛隐患进行全面检查,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措施,跟踪督导,逐条整改,逐一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