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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公安:“三条措施”确保“四整改”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09-17 09:49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姣 康志峰

9月15日,佳县公安局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四整改”专项活动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公安局“四整改”专项活动会议精神,并对专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家的全体局领导、各所队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政委刘志飞主持。

会上,政工监督室主任康志峰宣读了佳县公安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四整改”专项活动方案》,并成立了两个督查组,分别由政委刘志飞、纪委书记李建安带队,抽调纪检、政工、指挥、治安、法制等相关警种民警参加,对各基层单位展开明查暗访和督查工作;会议还传达了张明副市长关于“四整改”专项活动指示精神及市公安局部署要求,并就深入开展“四整改”专项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最后,政委刘志飞对此项工作提出三点明确要求:

一要强化“提高”。各单位必须充分认清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思想认识,正视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实整改,不走过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要强化“整改”。必须以整改提高为目标,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从值班备勤、内务卫生、警容风纪等细节入手,不放过一个细节、不遗漏一个问题,确保“四整改”到位。

三要强化“督导”。督查组必须立即展开工作,既要认真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又要积极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困难,既不遮不掩存在的问题,又要督促整改隐患漏洞,实现以整改促提升的目的。

会后,由政委刘志飞、纪委书记李建安带队展开明查暗访工作,全方位督导检查,确保了“四整改”专项活动无盲区、全覆盖。截止目前,共排查发现共性问题3类5项,个性问题7小项,当场整改3项,责令限期整改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