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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11号)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07-22 16:35    浏览次数:次    

近期,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我国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均在乌鲁木齐市,浙江、新疆喀什均出现了乌鲁木齐市病例的关联病例。为进一步加强新疆乌鲁木齐市来佳返佳人员管控措施,切实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7月1日起,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及喀什来佳返佳人员要立即向县联防办和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如实报告,告知本人健康情况、详细行程、接触情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对隐瞒接触史、旅居史、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2020年7月1日以来,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及喀什已经来佳返佳的人员各乡镇(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尽快完成核酸检测、体温测定等健康管理任务,一旦发现身体异常,立即由专人专车送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排查。从2020年7月22日起对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等高风险地区来佳返佳重点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一律开展核酸检测;对新疆中风险地区来佳返佳人员,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健康证明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居家隔离及健康监测措施;对来自新疆乌鲁木齐市及喀什低风险地区来佳返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由社区(单位)负责落实健康告知、随访服务14天(每天电话询问个人身体状况2次、体温监测2次)的健康管理措施。

三、汽车站、商场、各类酒店(招待所)要严格落实密集场所戴口罩、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妥善移交排查发现的重点人员。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店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的“哨点”作用,加强对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佳返佳人员的排查,全县所有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对就诊患者的登记,健康码扫码查验、测温、留观及核酸检测等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卫健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通风换气、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各开放景区要建立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禁止接待来自重点地区的旅游团组,减轻外来人员管控压力。

六、请广大居民合理安排出行,切实提高疫情传播的防范意识,全面做好人人防护,尽量不出行或在省内出行。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出行,提前掌握目的地或途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建议近期不前往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

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借章)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