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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佳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0-03-12 11:26    浏览次数:次    

家长(监护人)朋友:

您好!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希望您继续保持警惕,加强学生居家学习生活管理,多陪伴孩子,多关注孩子,与孩子一起学习和掌握健康防护知识,科学应对疫情,坚持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餐、不聚集,保障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于受疫情影响,全县所有学校延期开学,为了更好地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保障您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开学时能够如期返校,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第六十条规定:“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监护人)不送或拒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系违法行为,适龄儿童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违法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如果您的孩子未满16周岁就辍学并步入社会工作,这不仅会触犯法律,也将影响孩子的学业与未来的前途,甚至很可能会导致孩子虚度光阴,一事无成。

当前正处于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农民工向外流动加快,由于学校延期开学,学生辍学外出打工冲动和厌学情绪有所增加。希望您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延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生活管理的同时,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内心想法,发现有思想波动时及时劝说,做好思想工作。同时,要充分用好这段特殊而难得的“亲子时光”,共同学习疫情期间感人事迹,注意并引导孩子科学认识疫情的发展,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缓解孩子因延迟开学带来的焦虑情绪,做好开学前的心理准备。

控辍保学之路,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打好这场攻坚战。为了不让您的孩子成为新时代的文盲,为了他们能够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健康成长,请您为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督促孩子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支持孩子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让孩子学知识、长本领,有能力、有作为。

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让我们为孩子拥有灿烂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



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