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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0-05-21 16:25    浏览次数: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6733969 

传 真:0912-6723546

通讯地址:佳县佳芦镇云岩路79号佳县环保局

邮 编:719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佳县通镇金源加气站建设项目

榆林市佳县佳芦镇潘家畔村

佳县金源祥加气服务有限公司

榆林市雨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佳县金源加气服务有限公司新建佳县通镇金源加气站建设项目位于佳县佳芦镇潘家畔村,项目总占地面积7700m2,新建LNG加气站一座,站内主要建(构)筑物为站房、1套60m3立式LNG储罐及LNG工艺区、加气罩棚(4台LNG双枪加气机)及配套附属设施。设计供气能力2.0万Nm3/d。本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占总投资的1.76%。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LNG储罐产生的BOG通过BOG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后,80%BOG回收液化后进入LNG储罐,20%未能通过换热冷凝的BOG,经BOG 气化橇内空温式气化器气化加热后BOG经15m放散管高空自然放散。其余设备突然出现故障和进行维修时,残留的部分气体经人工放散阀进行放散。加气嘴上配置有自密封阀,能有效防止加气过程中天然气的外泄。项目运营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较少,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环评要求项目应进一步加强操作人员的管理和提高其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程作业,从管理和作业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加气站产生的天然气属无组织排放,排放量小且气态天然气比空气轻,能迅速挥发掉,对人体、树木、花草无害;加气站的场地开阔,通风扩散条件较好,进出车辆的少量尾气可以很快得到稀释和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雨污分流,站区雨水通过建筑外排水系统排至地面,站区地面积水依靠竖向设计坡度无组织散流排入站外排水沟;项目运行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及流动人员生活废水,废水产生量167.04m3/a,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于农田施肥,污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站区主要噪声源为进出站区车辆、潜液泵、压缩机、备用发电机、加气机等运转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预测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及4a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评价建议企业合理控制修时放空时间,加气车辆站内减速慢行,严禁鸣笛,另外通过绿化带隔音降噪后,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32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环卫清运至潘家畔村垃圾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理。空压机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1t/a,这部分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理。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