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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8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08-27 16:23    浏览次数:次    作者:佳县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821日-20198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6733969 

    传    真:0912-6723546

   通讯地址:佳县佳芦镇云岩路79号佳县环保局

    邮    编:719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佳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佳县佳芦镇沟沟渠

佳县卫生健康局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佳县佳芦镇沟沟渠,占地面积13333m2,建筑面积为616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妇幼保健综合楼1座,内设妇产保健中心、儿童健康中心、妇女健康中心、住院区、办公区及医技科室等,配套建设其他辅助设施。共设床位70张。项目预算总投资15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9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燃气锅炉废气、食堂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燃气锅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在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等池体上方均设置密闭池盖,同时加强换气;严格执行消毒和通风制度,病房区和手术室各角落定时消毒,保证院内空气质量达到标准。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符合评价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后,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佳县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工艺,根据分析,处理后的污水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有关要求。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高噪声设备,在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入室、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有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固废。医疗垃圾及时送往榆林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堆放,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县城环卫部门及时送往垃圾处理场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均为危险废物,经脱水后密闭封装储存于院内临时储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