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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0-03-11 14:42    浏览次数:次    作者:人劳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对象援助工作,切实帮助其实现就业再就业,根据《榆林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的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开发“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公益性岗位150个,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150名。其中:集贸市场管理员、县城园林管护员、文化市场监管员、市政卫生监督员、机关单位后勤服务工作人员70名;县乡环卫工80名,由乡政府根据人劳局下达指标进行申报。
  二、招聘对象:
  1.本县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且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
  2.具有本县城镇户口,全家没有一人就业,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的家庭成员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简称“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带身份证、户口本、单位及社区介绍信于3月23日至3月27日到县人劳局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统一进行体检,然后在身体健康的人员中招聘(招聘办法另定)。
  四、待遇:
  上述招聘对象每月发给公益性岗位补贴550元,待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招聘合同,并为具备条件的对象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
  五、管理:
  招聘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将所招聘人员由劳动派遣机构派遣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并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由劳动部门鉴证。合同期内由劳动部门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用人单位要做好考勤考核等管理工作,劳动部门要经常性的进行抽查考核。工作表现好,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可续签订合同;对表现不好、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人员随时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