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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佳县党政领导班子副县级后备干部的公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0-03-11 14:42    浏览次数:次    作者:组织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副县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副县级后备干部队伍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数量及结构
     本次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在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机构、事业单位中进行,按照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副职编制职数1:1的比例,选拔12名党政领导班子副县级后备干部。后备干部中,要有35岁以下干部2名,妇女干部3名,非中共干部2名,且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干部不少于三分之一。
    本次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选拔结果若无法满足市上规定的副县级后备干部队伍的结构要求,由县委根据实际情况,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另行组织选拔予以补充。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副县级后备干部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任正科级2年以上、正副科级累计3年以上或副科级4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3年12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30岁以下的后备干部第一学历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学历、学士学位;
    (四)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和步骤
    本次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副县级后备干部工作将采取发布预告、报名推荐、资格审查、笔试筛选、演讲推选、差额考察、酝酿决定七个环节进行。
    1、发布预告(7月27日—7月30日)。县委组织部将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张贴等形式发布预告,向社会公布副县级后备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数量、结构要求及程序步骤等。
    2、报名和推荐(7月31日—8月2日)。实行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5张和单位推荐材料及《佳县副县级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到县委组织部报名登记。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2日下午18:00。
    3、资格审查(8月3日—8月5日)。县委组织部对报考登记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县委党政领导班子副县级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下发准考证。
    4、笔试筛选(8月6日—8月7日)。由县委党政领导班子副县级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命制考题、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笔试进行一次性综合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后备干部掌握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笔试的地点和时间临时确定(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向社会公布。由县委党政领导班子副县级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演讲对象(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演讲对象),并公布演讲对象名单。
    5、演讲推选(8月8日—8月11日)。县委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组织演讲推选。演讲题目、演讲顺序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县委组织部向参加大会的全体领导干部提供演讲对象简历,全体与会人员根据演讲对象的演讲表现情况及平时所掌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以1:2的比例现场填写推荐票,推选考察对象。县委组织部、纪检委当场统计得票情况,公布得票结果。
    6、差额考察(8月12日—8月18日)。演讲推选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向市委组织部汇报演讲推选得票情况,在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县党政领导班子副县级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副县级后备干部结构要求,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预告,由县委组织部、纪检委、计生局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有关资料等方法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分别形成考察材料。
    7、酝酿决定(8月19日—8月22日)。县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的考试、演讲、考察材料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初步建立考察对象个人档案,分别送交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充分酝酿,并向所在单位(系统)下发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委组织部向常委扩大会议汇报征求意见情况等,全体与会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演讲推选、差额考察及征求意见情况,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副县级后备干部队伍的结构要求,按1:1的比例集体研究提出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将建议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无问题,将有关材料按要求上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县委组织部、纪检委专门成立监督工作组,对选拔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6721242   6721137


 
 中共佳县县委组织部
 200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