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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8-09 16:43    浏览次数:次    作者:佳县人民检察院

佳县财政局:

我院对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使用情况

2016年共拨付给我院中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135万元。我院严格按照办案(业务)经费要求,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用于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控申等业务科室办案支出,其中印刷费63632元,邮电费82428元,差旅费211966元,维修(护)费677878元,培训费1967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573元,剩余费用209853元继续用在2017年的办案(业务)经费。

二、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采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2016年共拨付给我院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采购经费67万元。我院2016年暂未进行采购,近期准备采购台式电脑6万元,摄像机10万元,照相机16万元,笔记本电脑3万元,复印机8万元,长版打印机12万元,电子物证检验鉴定设备(电子取证勘查箱,电子取证只读设备,磁性载体安全存放柜等)8万元,案件管理设备4万元。                                   

佳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27日

附表:佳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办案经费使用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