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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佳县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29日在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会议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05 15:07    浏览次数:次    作者:佳县财政局局长 姚锦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佳县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提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请予审查批准。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

2016年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任务8000万元,年底实际完成8845万元,占任务的110.6%、超收845万元,较上年10260万元下降13.8%、1415万元。分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6795万元,占任务6400万元的106.2%、超收395万元,较上年7886万元下降13.8%、1091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050万元,占任务1600万元的128.1%、超收450万元,较上年2374万元下降13.6%、324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划中央收入5593万元、省级收入3062万元,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7500万元,占任务14791万元的118.3%、超收2709万元,较上年16772万元下降4.3%、728万元。

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84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90459万元(增值税返还23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22万元,成品油价格补贴81万元,原体制补助72l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1173万元,省市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6688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收入826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407万元,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132万元,教师绩效工资补助785万元,卫生绩效工资补助52万元,财政奖补资金300万元,结算补助304万元),当年可安排财力99304万元,当年可安排财力加盘活存量资金收入2045万元,收入总计101349万元。收入剔除上解支出388万元,全年可安排收入100961万元。

2、财政支出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正常经费支出108888万元,占年初预算119697万元的91%,较上年102585万元增长6.14%、6303万元。

按支出项目分类:个人部分支出86453万元,占年初预算90551万元的95.47%,较上年80152万元增长7.86%、630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115万元,占年初预算21250万元的75.84%,较上年14757万元增长9.2%、1358万元;化解政府债务支出4361万元,占年初预算5000万元的87.2%,较上年4780万元下降8.77%、419万元;村级经费支出552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1407万元,较上年2896万元下降51.4%、1489万元。个人部分主要包括:(1)2016年干部职工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70560万元;(2)2015年度一个月奖励工资1117万元;(3) 降温、取暖、福利费1511万元;(4)干部职工医保配套1715万元;(5)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配套4941万元;(6)职务、级别、津贴等硬缺口支出3431万元;(7)职工工伤保险100万元;(8)埋葬抚恤金653万元;(9)离休人员医药费155万元;(10)城镇居民医保配套26万元;(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143万元;(12)重症精神病人医药费10万元;(13)城乡居民养老补贴配套200万元;(14)新农保配套83万元;(15)农村五保配套49万元;(16)义务兵优待金配套470万元;(17)残疾人保障金配套112万元;(18)基层畜牧、剧团、供销社、自来水公司等工资补助663万元;(19)离任村干部、计生、信访、商贸、水保等工资补助285万元;(20)公安岗位津贴54万元;(21)县医院、中医院临时工工资补助168万元;(22)临时工工资151万元;(23)社区人员工资136万元;(24)特岗、聘用教师工资416万元;(25)教师班主任津贴及基层教师交通费374万元;(26)企业退休人员提高标准补助4万元;(27)税收征管奖励370万元;(28)村民监督委会干部补助60万元。以上合计87957万元,剔除垫支民政优抚款1254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教师工资250万元,个人部分支出合计86453万元。公用经费主要包括:(1) 五套班子、公检法及部门公务费3125万元;(2)民生工程配套7718万元;(3)项目前期费795万元;(4)会议费50万元;(5)接待费240万元;(6)债务还本付息452万元;(7)维修购置费1183万元;(8)预备费238万元;(9)事业配套2314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支出主要包括:(1)乡村办学经费545万元;(2)计生经费33万元;(3)乡级公用经费82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76万元;国防支出1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442万元;教育支出3160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2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01万元;农林水支出1563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3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2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7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58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28万元。

3、年终结算

2016年全县可安排收入100961万元,同正常经费支出108888万元相抵,当年收支结余-7927万元。当年结余加上年账面赤字10206万元,我县财政累计赤字1813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任务320万元,年底实际完成3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万元。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30万元,全部用于城乡社区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二、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严格执行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多举措组织财政收入,下力气保障和改善民生,紧跟步伐推进财税改革,重点开展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狠抓收入征管及财源组织。2016年,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以及“营改增”等减收因素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各级财税征管部门夯实征管责任,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任务如期完成。一是全力对接做好“营改增”等税制改革,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调等措施,确保“营改增”改革顺利推进。二是定期召开财税部门例会联席会议,对每月收入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精准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逐月落实收入任务。三是加强重点投资项目税源管控,实行“以支控税”征税方式,确保了重点项目纳税及时完整。四是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回收力度,将预算内专项资金2045万元清理收回用于弥补财力。五是千方百计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全年累计争取省市各类预算内专项资金91430万元,同比增长10.1%,为全县民生持续改善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的资金保障。

2、全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保”工作。2016年全县财政负担的个人部分及基本民生支出增长巨大,财政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我们通过大力筹措资金,坚持保压结合, “三保”任务取得实效。一是在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提高了全县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兑现了2015、2016两年的乡镇工作补贴,切实保障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二是在确保机关运转经费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下降24.2%、5135万元,全县“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1.4 %、14万元。三是围绕社保、教育、城建、交通等基础民生工程,坚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全力支持东方红产业园、榆佳工业园、城区建设、道路交通、农业产业等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全力支持地质灾害治理、农村道路养护、气象防灾减灾、农村公厕改造、乡镇垃圾处理厂等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项目建设。创新完善扶贫资金投入机制,精准发力、整合落实产业发展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贫担保基金,贫困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贫困户增收能力得到增强,贫困发生率显著下降。坚持民生政策提标与扩围、树标杆与补短板相结合,着力构建可持续的民生保障体系。2016年,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6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70元, 优抚人员生活补贴全面提高,“八大员”工龄补贴标准由年4.9元提高到年5.8元,公益性岗位协管补贴从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到1600元,4050、零就业人员补贴从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000元。四是大力化解政府债务,全年本级财政化解政府债务4361万元,有效消化了到期债务压力,债务风险得到管控。

3、不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完善部门预算制度。部门预算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预算编制程序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更加细化,资金对应项目明确,量化更加准确。二是推行预决算全面公开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对经人大审核批准的财政总预算、总决算、 “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进行了公开,66个部门也将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全部进行了公开,公开率达到100%。三是绩效评价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全县范围实施了项目申报“有评价”、重点项目“必自评”,实现了绩效评价范围全覆盖。四是着力加快支出进度。建立财政与项目主管部门定期沟通机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下达机制,加快了资金拨付,支出任务超额完成。五是全面清理财政专户。除保留社保专户外,清理撤消了30多个财政专户,有效地防止资金滞留专户,避免财政资金沉淀。六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对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结余在年底全部收回,继续加大力度清理收回两年以上结转专项资金,对结转超过两年的预算内专项资金2045万元统筹收回总预算,用于弥补财力。七是继续实施“阳光采购”。 全年完成林业局低产枣园改造、卫生局诊疗设备、县医院设备、广电局健身器材等30多个项目的公开采购,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888万元,成交1834万元,节约率达到2.9%。八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及推广运用PPP模式。2016年,成功签约榆佳园区供水工程等PPP融资建设项目,融资方式的创新,为全县重大项目的建设注入了新鲜血液。九是进行国有资产全面清查。组织国有资产管理培训290人次,完成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的清查盘点、卡片制作以及数据录入,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

2016年财政总体运行平稳。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和高度重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财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营改增”减税及一次性税源减少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后劲不足,财政收入下滑压力增加。二是受国家重大政策调整而带来的个人调资支出、养老保险配套、各项民生托底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呈逐年加剧之势,财政运转风险逐年增大。三是项目验收等管理机制存在漏洞,专项资金下达过早过快,项目资金下达后期财政监管能力不足。四是政府性债务没有完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财政无法管控债务规模,债务风险逐步显现,化解任务十分艰巨。五是财政供养人员、政府债务只减不增等政策红线与财政实际情况相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管理正常工作。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县财政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强化收入组织,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深化财政改革,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和各项财政工作。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机遇,扎实工作,为开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佳县2017年财政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docx

      2016年佳县财政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