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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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粮食系统买断工龄问题 | ||
留言人 | 刘** | 信件编码 | GPPS190725C42G |
信件内容 | 2008年佳县粮站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结清,大部分是不到10万的样子,当时没有结清的部分职工去年竟然给的钱多了4倍。其实当时结清的大部分是实在没办法的困难职工,为什么短短几年竟然有这么大的差距呢?国家的政策到底是怎样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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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5-03-18 |
回复内容 |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经核实,佳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于2008年2月进入实施阶段,参与改制的职工共199人。由于改制经费有缺口,我县的改革采取量化资产的方式进行,即按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每个参与改制职工应该给予的补偿金。凡自愿加入新成立的“佳县信德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公司)的人员,将补偿金作为股金入股公司,该人员即为公司股东;领取补偿金的人员视为“双买断”,即一次性买断企业职工身份和工龄,成为社会自然人。改制时将未变现的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划转给公司,以弥补改制经费的不足,盈亏责任由公司自负,政府不再买单。公司成立后,恰逢房地产市场超预期增值,所以在2013年的股东退股中原股增值了三倍,即1元股金退股时给予股东4元。这与领取补偿金成为自然人的人员无任何利益、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