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养殖场建设
留言人 薛** 信件编码 GPPS190725QY10
信件内容
我是佳县大佛寺乡人,想在家乡投资建设规模养殖场,着手这个项目已有两年,条件基本都能达到,想具体咨询一下农村土地使用的政策,还有养殖场手续的办理流程。还有哪些方面政府能给予一定的帮助?谢谢!具体一些最好啦
回复部门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15-03-25
回复内容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兴办动物养殖场需要办理的主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

      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你可以向县农业局(0912-6721318)或畜牧局(0912-6735898)进行咨询,一般应提交“申请书(表)”。

      2、《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可以咨询县工商局(0912-6721069)。

      3、基本农田不可以用作养殖场,所以,建场之初选址时应当符合当地的土地规划要求。详情请咨询县土地局(0912-6721551)或乡镇土地所。

      4、对养殖项目,政府给予适当的帮扶,详情请咨询县发改局(0912-6721193)或扶贫办(0912-6721271)

 

满意度调查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不满意  
验证码:   =?(请输入计算结果) 看不清,请换一张